赣市府办字〔2017〕51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中心城区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2017年3月13日市政府第九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8日
赣州市中心城区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为切实做好2017年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和调控,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充分保障“六大攻坚战”项目用地需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字〔2010〕117号),参考上年度土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各单位申报的用地需求,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7年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25245.088亩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2303.698亩以内,利用存量建设用地2941.39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7年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50亩,住宅用地5279.1亩,工矿仓储用地5769.94亩,旅游用地172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121.798亩,交通运输用地6300.4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3.79亩,特殊用地150亩。
赣州市中心城区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用途结构表
单位:亩
合计 |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矿仓 储用地 |
旅游 用地 |
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 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 及水 利设 施用 地 |
特殊用地 | |
其中: 保障性住房 |
|||||||||
25245.088 |
450 |
2233.94 |
5279.1 |
5769.94 |
1720 |
5121.798 |
6300.46 |
453.79 |
150 |
100% |
1.78% |
20.91% |
22.86% |
6.81% |
20.29% |
24.96% |
1.8% |
0.60% |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通过出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1444.56亩,占供应总量的45%;通过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3800.528亩,占供应总量的55%。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比较大的主要分布在赣州经开区、市本级和蓉江新区,供应总量分别为10416亩、5669.468亩、4607.86亩;章贡区和综保区相对较少,分别为3947.56亩、471亩。
赣州经开区主要以服务工业为主,全力保障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综合物流园建设用地;蓉江新区以发展金融和高端商务为主,打造承接一线城市高端产业转移的集聚区,因属于新开发城区,目前主要以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为主;市本级章江新区是行政中心,主要以发展文化体育、科教卫生、商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同时大力推进住宅用地供应,以缓解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紧张;章贡区河套老城区主要以保留古城特色,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保障旅游项目用地和棚改返迁安置房项目用地建设。
二、政策导向
(一)坚持主攻工业不动摇,持之以恒保障工业用地。2017年是“三年翻番”的关键一年,为全力保障新能源汽车科技城、青峰药谷等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对技术领先、竞争力强的企业工业用地充分保障。按照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的新要求,创新供地模式,不断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鼓励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方式供地,实施“弹性土地出让年限”的供地政策,对用地需求较大需要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可规划预留发展用地,根据进度分期供地,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二)优化区域用地,统筹城市建设布局。按照中心城区“一市五区”的区域格局,突出重点保障五大功能区建设用地需求,积极探索文化旅游产业、特色小镇用地政策,加快棚户区改造,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加快蓉江新区开发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新区功能,提升新区品质。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坚持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强化区域、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利用控制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实施长期有效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新模式,发挥土地节约集约试点区的示范作用,引导节约集约用地。
(四)规范土地供应程序,加强用地监管。建立健全土地供后监管巡查机制,严格查处闲置土地,采取限期开工、监督转让、协商收回(核减)等方式推进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严格审查土地使用条件改变、划拨土地调整用途后不符合划拨供地条件、工业用地改变用途、非经营性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的均应当收储后依法予以公开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后,发改、规划、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应根据土地批准用途受理项目立项、报建、施工、不动产登记等手续,不得出现建设项目、用途、房产性质与批准用途和不一致的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市政府主导,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发改、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以及章贡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和蓉江新区管委会共同参与的土地供应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项目审批、规划设计、供地方案编制等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加快征地拆迁进程和融资抵押宗地的解押工作。土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所涉单位、部门需采取切实有效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
(二)健全机制,确保高效服务。市国土资源局要建立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制度,定期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供应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对供地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可适时对供地计划作适应性调整。
(三)突出重点,把握供应时序。计划实施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提前介入,全程保障;要合理分析市场需求,科学统筹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地时序,掌握供应节奏,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做好计划调整工作,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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